一、申报依据 《对外贸易法》、《关于调整企业申请对外承包劳务经营权的资格条件及加强后期管理等问题的通知》([1999]外经贸政审函字第748号)、《关于部分调整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经营资格条件的通知》(外经贸发展字[2001]735号)
二、申报材料(全套申报材料一式五份)
1、主管部门的审查意见或县市区商务局的申请文件
2、企业的申请报告(包括企业的基本情况、经营能力、近几年承建的主要工程项目、对外工程业绩)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证书(正本和副本复印件)
5、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公司应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出资比例和出资者所有制性质的证明材料
6、其他需要申报的材料
三、办事程序 1、经办人员受理企业申报资料,提出处理意见局领导审批;
2、局领导签发后,按规定将文件上报省商务厅。
四、服务承诺 在收到企业申报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对符合规定的材料形成文件上报商务部。
责任人:王旭 电话:0710-346325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