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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事依据 1、财政部、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管理(试行)办法》(财企[2000]467号) 2、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财政部《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外经贸财发[2001]270号) 3、湖北省财政厅、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湖北省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管理实施办法》(鄂财企发[2003]53号) 二、申请资格 (1) 具有企业法人资格,拥有进出口经营权或对外经济合作经营资格,上年度海关统计出口额在1500万美元以下; (2) 近两年在外贸业务管理、财务管理、税收管理、外汇管理、海关管理等方面无违法行为; (3) 具有从事国际市场开拓的专业人员,对开拓国际市场有明确的工作安排和市场开拓计划。 三、申报材料
申报企业登陆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网站(http://www.smeimdf.org)申报以下材料: (一) 企业资质申请 1、申请单位基本情况 2、进出口经营资格、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代码、海关注册情况等 (二) 项目计划申请 企业获得申报资质后,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申报指南填报项目计划 (三)资金拨付申请 企业根据批准后的计划按照申报指南填报资金拨付 四、办事程序 (一) 项目申请 1、按照省商务厅分配的资金额度,市商务局、财政局受理并联合审核后,汇总报省商务厅、财政厅批复。 2、省商务厅、财政厅批复后,下达给申报单位。 (二)项目资金拨付 1、项目资金实行事后拨付的原则; 2、市商务局、财政局受理并联合审核项目资金拨付申请,由市财政局将资金拨付到企业。 五、服务承诺 1、市商务局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项目申请汇总,并与市财政局联合完成对项目的审核; 2、项目资金拨付每月一次。当月15日之前提交的合格拨付申请,于月底前交市财政局拨付。
襄樊市商务局外贸科责任人:李瑞萍 经办人:何春丽 电话:0710-345624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