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核依据:
1、《成品油市场管理暂行办法》(商务部[2004]23号部长令)
2、《湖北省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09号)
3、《襄樊市加油站行业发展规划(修编)》
4、《省商务厅关于规范成品油市场秩序加强成品油市场管理工作的通知》(鄂商运[2005]7号文件)
5、省商务厅成品油市场监管工作的相关要求
二、办事制度:
1、申请人向市商务局提交正式书面申请,商贸管理科接受申请并登记备案;
2、经办人员查验申请,并告知申请人申请事项所需的全部材料;
3、商贸管理科定期对申请进行初审,对符合申请条件的,通知申请人填报正式规范的申报审批表,正式受理申请;
4、商贸管理科提出初审意见,报局分管领导审核;
5、经局长审定签批后上报省商务厅审批.
三、申报材料:
(一)新建加油站
1、加油站建设申请;
2、与合格成品油批发企业签订的供油协议;
3、可行性研究报告:
4、拟建地段加油站现状图;
5、填报《湖北省新设加油站(点)符合规划确认申报表》;
6、填报《成品油、液化气(天然气)开办申报审批表》;
7、上报省商务厅审批年度建站计划;
8、建设单位凭建站计划和市商务局新建函到规划、土地等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后开工建设。
(二)加油站竣工办证:
1、市商务局委托的审计机构出据的竣工决算审计报告;
2、市商务局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综合验收的验收报告;
3、填写《成品油加注站竣工验收申报表》;
4、上报省商务厅审核颁发《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
5、建设单位凭《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到工商、税务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后开业。
(三)迁建加油站:
1、加油站迁建申请;
2、《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正副本);
3、原土地性质改变的正式批文(规划部门的用地性质改变规划,同级政府的批准文件);
4、公路部门道路改造占用加油站土地的正式文件;
5、原加油站的土地证、规划许可证。
6、填报《加油站(点)扩、迁建符合规划确认申报表》;
(四)改(扩)建加油站:
1、加油站改(扩)建申请;
2、《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正副本);
3、提供加油站原土地证、规划许可证;
4、县(市)、区商务部门初审意见;
5、填写《加油站改(扩)建申报审批表》);
(五)农村加油点:
1、加油点设置申请;
2、与成品油批发企业签订的供油协议;
3、拟建加油点地段现状图;
4、县(市)、区商务部门意见;
5、消防安全部门的意见书。
(六)加油站的转让:
1、加油站转让变更申请;
2、受让方出具收购合同、公证书及合同履行情况;
3、转让方出具自主经营情况;
4、资产评估报告;
5、加油站土地证、规划许可证;
6、《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正副本;
7、填报《成品油企业名称、法人代表变更表》。
(七)企业名称、法人代表变更:
1、变更申请;
2、企业名称、法人代表变更的有效证明文件;
3、《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正副本;
4、填报《成品油企业名称法人代表变更表》。
(八)、成品油企业的年检:
1、企业注册资金情况;
2、经营设施情况(提供加油机、油灌检测报告):
3、管理措施情况(提供企业管理制度);
4、经营情况(提供成品油来源及购销情况);
5、《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八)仓储及新建油库
1、仓储及新建油库申请
2、油库符合布局规划要求
3、油库容量不底于4000立方米
4、油库建设符合《石油库设计规范》
5、具备接卸成品油的输送管道、专用线等设施
6、符合安全生产及环保的规定
7、具备成品油检验、计量、储存、消防等专业人员
8、各项管理制度健全
商贸科责任人:周延军 电 话:0710-3452634
|